投资开放
尼泊尔在众多领域对外资开放。为引进外资、为外资者提供全方面的便利,尼泊尔政府颁布了多项进步性的政策并成立了工业局(工业部直属单位)和尼泊尔总理亲自领导的尼泊尔投资委员会。为引进外国投资发展国家重点项目,尼泊尔政府通过了外国投资政策2015。
外国投资的形式
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法( FITTA)1992管理规范外国投资并定义下列活动为外国投资:
1. 100%外国投资或者与尼泊尔投资或其他国外投资者合伙投资;
2. 通过股权份份额转让,在尼泊尔现有企业投资;
3. 提供国内或国外贷款给尼泊尔现有企业;
4. 在尼泊尔现有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活动。
申请外国投资许可
外国投资者在尼泊尔注册公司进行商业活动之前,需申请投资许可。按照资金规模可向工业部或者投资委员会申请。FITA1992是对外资准入与管理的法案。
投资审批机构
工业局
工业局直属于工业部,是负责政府机构 FITTA管理和执行,促进中大型规模的外资工业企业发展,负责审批20亿尼币(约2000万美金)以下的外资项目的政府机构。对于20亿到100亿尼币(2000万到1亿美金)的外资项目,工业部部长担任主席的工业促进理事会负责审批。工业局鼓励外国直接投资协助投资者在尼泊尔成立并运营企业。同时,工业局还负责商标注册、专利注册等保护工业产权。工业局对外资项目审批无需费用。在颁发外资许可证书时,投资者需在尼泊尔央行存入2万尼币的押金,并于项目运营后退还给投资者。
尼泊尔投资委员会
为创造更好的外资投资环境,尼泊尔政府于2011年成立政府高层机构一尼泊尔投资委员会,为外资投资者提供快速通道及统一窗口式服务。
IBN的使命
1. 作为促进投资和发展的机构,IBN负责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尼泊尔外资投资,给予投资者便利的服务,与有关政府部门及机构沟通解决投资者所遇之问题,
签署项目协议给投资者提供统一窗口式服务。
2. 作为公营一私营伙伴关系机构:全球征集项目后,IBN代表尼泊尔政府负责项目谈判,签署并执行。IBN的目标是及时在预算内实现项目之价值,实现效益成本比的优化。
IBN负责管理的项目:
1. 高速公路、隧道、铁路、索道及无轨电车的建设,国际与区域机场的建设,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现有的机场;
2. 城市地区固废管治;
3. 化学肥料生产工业;
4. 石油精炼厂;
5. 尼泊尔政府规定的主要桥梁;
6. 拥有51%及以上外资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或者需要外资引进的保险行业;
7. 医学院及拥有300床位及以上的医院或疗养院;
8. 50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项目;
9. 经济特区发展、出口促进加工区、特殊工业区、信息技术园;
10. 实缴资金或项目成本超过100亿尼币的任何基建或服务行业(例如:建设施工业、矿业、旅游业、航空业);
11. 实缴资金或项目成本超过100亿尼币的任何外资生产行业。
对于非通过竞争投标的项目,外资者可与IBN直接谈判。根据投资委员会法,外资者可在下列情况下与IBN直接谈判:
1. 至少两次邀请投标不成功的但是必要的项目;
2.无法竞标的项目;
3. 涉及新理念或新技术的项目;
4. 成本估计超过200亿尼币(2亿美金)的项目;
5. 由于任何因素不适合按照现行法律而走其他程序的项目。
上述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直接向IBN申请。然而,投资者如走直接谈判路线,也需与公开招标项目一样,提供所有的细节并开展研究工作。

公司注册
在尼泊尔经商,首先需进行公司注册。工业部直属机构公司注册办公室(CRO)负责公司注册。根据公司法2006,尼泊尔公司分为两类一私营有限公司与公营有限公司。
私营有限公司
1. 限额1-50个股东;
2. 不得派发股票给股东列表以外的股民。
公营有限公司
1. 最少7个股东,无上限;
2.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可通过尼泊尔股票交易所( NEPSE)给公众提供股票;
3. 可做银行金融业务、保险、股票交易、养老金、互惠基金及任何其他相关业务。
税务注册
在尼泊尔经商,需到税务局进行税务注册。税务局会给企业一个永久税务账号(PAN)。年营业额超过500万的企业需注册增值税(VAT)。详细请见本指南的税务部分。
资金、利润及专利费(版税)遣返
根据FITA1992中第5(2)和5(3)规定,外资者可遣返的资金如下:
1.外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票销售得到的金额;
2.外资企业利润或者红利;
3.外国贷款的利息或成本;
4.技术转让中产生的版税和管理费(货币类型需要协议明确规定,且经工业局批准);
5.在尼泊尔项目工作的外国公民收入:除了印度人以外(印度卢比和尼泊尔卢比在尼泊尔可以自由兑换),经劳动局批准的在尼泊尔项目工作的第三国公民可以遣返个人收入(工资、福利、红利等)的75%;
6.技术转让中,外资者或外国技术提供者有权遣返根据技术转让协议获得的金额(货币类型需要协议明确规定,并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
遣返资金或者利润的前提是当事人缴清各种税务,履行所有必要的法律职责,及获得尼泊尔央行根据相关机构(工业局、尼泊尔投资委员会、电力发展局、能源部电信当局及通信局等)道德推荐而出具的遣返许可函。
劳动法
在尼泊尔,外国投资者需遵循尼泊尔的劳动法雇佣员工(无论是正式员工、固定期限的员工还是外聘员工)。
工作日
一般工作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周6天工作日,即每周工作时间共48小时。工作时间和休息日可以由公司决定。一般休息日是星期六。
工作年龄
公司一般雇员不得小于16周岁。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雇佣。14到16岁年龄阶段的员工每天最多工作6个小时。
合同
尼泊尔劳动法律规定三种类型的合同: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基于固定任务的外聘合同。聘用外国公民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尼泊尔承诺允许15%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佣外籍人员。
工资和福利
政府每2-3年修改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物价津贴,这两项都由政府来决定。任何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工资和福利一般由代表工人的工会和公司管理层集体谈判决定。工资可以每周、每两周或者每月付但不能超过一个月。女性和男性工作人员有权享有同等报酬。公司可以提供补贴给工作人员,在尼泊尔一般补贴有交通补贴、房租补贴及医疗补贴等,补贴非强制性,由公司自行决定。
公共假期和请假
所有工作人员有权享有每周一天假和每年13天的公共假期
1. 除了13天公共假期,每位工作人员享有18天的全薪探亲假期(每20个工作日一天探亲假)。
2. 探亲假期可逐年累计到最多60天。
3. 工作人员有权享有一年15天的带半薪病假。
4. 妇女员工有权享有52天全薪产假(包括这期间的每周假及公共假期)。产假在整个任职期间仅限两次
5. 父母、岳父岳母或配偶身亡时,员工有权获得最长13天丧事,具体天数假按照员工宗教习俗要求决定。
6. 无全薪假和病假记录的员工可以申请每年最多30天的特别无薪假.
假期不是权利而是一种便利,所以除了病假,产假,丧事假以外,员工需要申请公司的假期批准。
行为不当和违纪处罚
如员工行为不当公司有权采取纪律处罚措施。按照不当行为的严重性,劳动法第50、51及52条规定了四种处罚一警告、取消加薪资格、停职处分(到90天)和辞退。
裁员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如果企业需要减少业务或取消部分或全部业务,经劳动局批准可以部分或全部裁员(劳动法第12条)。在此类情况下,公司应首先考虑解雇新进员工。裁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在未及时通知的情况下给予多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公司需对每位员工支付裁员赔偿费,额度为30天月工资乘以在职年限。
企业在暂停生产期间保留员工职位备用的,需要付员工半的工资和福利。员工在55岁退休,但公司有权把其任职期延长至五年。
福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员工必须得到福利和社保待遇。公司需要扣除10%的员工工资,同时公司支付同样的额度,一并存到员工公积金账户。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如正式员工工作三年后及以上后辞职或者退休,公司予以退职金;员工在职期三年到七年的,退职金为员工半个月工资乘以在职年数:员工在职期七年到15年的,退职金为员工二分之三月工资乘以在职年数;员工在职期15年以上的,退职金为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乘以在职年数。
奖金及其他福利
公司在节日期间派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节日奖金,一般在每年十月的德赛节期间发放。公司总净利润的10%必须作为员工奖金福利基金。(劳动法第37条奖金法第5条)。

工会权利
新宪法和现行法律允许工人成立工会。工人以及其他非管理层人员可以成立工会。工会有权代表工人提出要求,参加集体谈判,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罢工活动。公司管理层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经政府许可停工。劳动法对工作中的矛盾争端解决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税收制度
在尼泊尔,投资者必修遵循尼泊尔税法。本节讲诉尼泊尔税收制度,包括会计体系、公司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及消费税。
会计体系
尼泊尔征收直接和间接税。根据所得税法2002规定,尼泊尔政府对个人及公司收入征收所得税。该法案包括了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工资税和资本利得税的规定。所得税由税务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