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欧亚联盟食品添加剂法规标准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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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2

关键字: 食品安全食品监管食品工业技术法规产品标准

    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成品的保质保鲜、食品营养提高、新产品开发、加工工艺要求满足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最活跃的一个创新领域,它对食品工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欧亚联盟各国政府及组织非常重视食品添加剂的标准及限量要求,已经制订食品添加剂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并不断修订。研究比较中国与欧亚联盟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限量规定,总结其在食品添加剂类别及限量方面的特点,对中国制修订食品添加剂限量法规和标准具有重要借鉴作用,促进食品出口欧亚联盟,保障欧亚联盟进口食品安全,有效应对食品添加剂限量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中国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制度和法规标准
    1.1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与范围
    中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明确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包括食品用酶)也按食品添加剂管理。按照GB2760—2014对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营养强化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营养强化及使用标准》(GB14880—2012)执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胶基及其配料》(GB29987—2014)执行。
    1.2    食品添加剂的编号系统及适用范围
    中国食品添加剂编号系统(Chinesenumbersystem,简称CNS):参照采用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VolXIV(1983)文件,采用5位数字表示法,按其功能特征分类,功能分类按英文名称的首字母顺序列出,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则按其所属主要功能类别任意安排,功能类别编号和其在该功能类别中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前2位数字码代表添加剂分类,小数点后的3位数字码代表该类目中的添加剂品种,中间以黑点分隔。中国添加剂编号系统虽然容量大,但是与INS与E-number编号不同,只对食品添加剂的某一种功能赋码,未反映食品添加剂的多种功能,而且在国际上不通用,不便于与别国交流进行比较研究。
    除了《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部门规章强制管理食品添加剂外,GB2760—2014(含6个增补公告)、GB14880—2012(含9个增补公告)、GB29987—2014都属于强制性的通用标准,适用于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使用。由于GB2760—2014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标准,中国的其他食品产品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必须以该标准的规定为依据制定。
    1.3    管理机构及法规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各部门职责分工为:①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②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监管,以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监管。
    《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均有明确规定。该法中有22条直接涉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12月1日)(中有5条直接涉及食品添加剂。此外,还有一些政府监管部门所发表的部门规章,如卫生行政部门于2010年3月30日发布并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2010年5月29日发布并施行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添加剂品种必须申报审批,以及如何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工作。原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3月10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从生产源头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提高生产准入门槛,细化生产许可证制度;2011年4月18日公布的《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范了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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