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缅甸作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致力于构建适合缅甸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缅甸食品监管由缅甸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牵头,其他6个部门参与监管并与FDA协调配合,形成了缅甸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缅甸食品安全监管的做法是通过立法和吸收国际标准控制食品质量,建立食品注册和许可制度,强化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做法是通过立法强化食品质量监管,虽然目前缅甸的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处于不断完善过程中,但已经基本形成了食品法律体系。缅甸食品标准主要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tions Commission)的食品标准,农药残留标准,食品添加剂残留标准。食品监管实施迚出口食品注册许可制度,对食品市场迚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顺应了缅甸国情。在以往的食品法规标准研究中,没有系统分析缅甸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研究。为满足社会各界了解一带一路国家食品贸易的需求,也为社会各界了解缅甸食品政策和食品贸易信息提供方便,本研究主要对缅甸食品监管机构和职责,食品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食品监管及贸易信息等迚行分析,以期为社会各界提供参考信息,促迚贸易便利化。
2、贸易信息
缅甸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位于东南亚违接南亚的重要战略位置,被誉为东南线的丝绸之路,人口约5300多万,是亚洲的食品消费大国。2010年中国就成为缅甸优质大贸易伙伴国,也是缅甸很大的投资国。2011年,中缅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经济合作发展潜力被看好。
2017年,缅甸与我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仅2019年财年前4个月中缅贸易额达37亿美元。
目前,中缅双方正在共建中缅经济走廊。需要关注的是,缅甸农业领域蕴藏着较大商机。农业是缅甸国民经济的基础,缅甸曾被誉为是亚洲的粮仓,食品消费需求量大,食品加工业不很发达,食品机械、农机、农业化学品(化肥、除草剂、杀虫剂)等需求量大,蕴藏较大商机。此外,近年来,中缅活牛贸易密切,缅甸每年有意向中国出口50万头活牛,如得到两国政府部门确认,将有效补充了我国活牛不足问题。
3、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责
缅甸采取一部门集中监管食品安全模式,其特点是集权但职责明确,可以避免责任推诿,这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符合国际潮流。具体履行这一职责的部门是缅甸卫生部所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尚有6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这些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缅甸FDA为缅甸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该部门成立于1995年,原隶属于缅甸卫生部,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2013年4月,缅甸政府基于对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视,将缅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级为单独的部门,据此缅甸FDA的业务得到了扩展,并在内比都、仰光和曼德勒建立了缅甸FDA的分支机构,开展相关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活动。FDA负责向当地食品制造业者、进口业者、出口业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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