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投资“37号文”登记的操作流程及办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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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9

关键字: 外汇管理合规风险公司注册直接投资

目前,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限制尚未完全放开。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文,下称“37号文”)规定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外,境内居民个人一般不能直接去境外设立公司。

此外,境内居民个人也不能直接收购境外公司股权、境外购房、购买境外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或直接参与境外证券投资(境内个人仅可以通过QDII、RQDII、沪港通、深港通、跨境理财通等途径间接参与境外证券投资)。

也就是说,境内个人想直接持有境外权益,合法合规的资金途径只有37号文一条。

一、什么是37号文登记?

37号文全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主要作用在于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二、为什么要办理37号文登记?

境内个人如果不按规定办理37号文登记,则无法打通资金出境的渠道,境外融资产生的收益也无法合规回到境内,甚至还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根据 37 号文第15条以及《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

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将由外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出境外或者汇入境内、非法结汇的,会面临被外管局处违法金额30%以下罚款的处罚。逃汇行为的,由外管局责令限期调回外汇,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人需要办理37号文

按照“37号文”法规规定,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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