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锂矿收购的法律环境、投资风险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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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9

关键字: 法律风险矿业权税务成本交易架构持股比例

前 言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电池产业作为绿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中作为新能源电池材料技术和商业运用最成熟的锂电池产业,近年来在全球的发展极为迅猛。目前,锂电池产业面临上游原材料供应瓶颈风险,国内锂电池生产企业近年来积极面向海外市场拓展资源布局,持续发力加强上游锂资源保供能力。

阿根廷作为锂三角国家,坐拥丰富盐湖锂资源,近年来吸引了赣锋锂业、盛新锂能、紫金矿业、华友钴业等产业重点头部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获取包销权(Off-take)等形式进行投资布局。以下结合本团队项目经验对阿根廷矿业(锂矿)投资法律环境及投资法律风险进行简要分析,协助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一、阿根廷矿业法律概述

(一)矿业法律体系

阿根廷是联邦国家,由23个省和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组成。就法律层级而言,阿根廷的立法分为联邦法律、省州法律和市政法律三个层面。

1. 法律渊源

阿根廷是大陆法系国家。除普遍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公司、劳工、合规以及税收相关法律外,矿业活动主要受下列法律约束:

• 《国家宪法》
• 《阿根廷和智利关于采矿的条约》
• 《国家矿业法典》(NMC)
• 第24585号法律(关于国家矿业法典中环境问题的特别规定)

• 第25675号《一般环境法》


重要的矿业相关法律一般由国会颁布,省政府对于自然资源也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如有权指定地方矿业主管部门制定程序性矿业法规以及矿业相关的环境条例等,因此获取及维持采矿许可证的程序因省而异。

2. 矿产资源所有权

根据《宪法》,省辖区内自然资源归省政府所有。一般而言,矿权和许可证会授予私营企业,持有矿权的私营企业有权进行矿山的勘探、开发和建设。例外的是,国有企业可能持有自然保护区内的矿权且有义务将该等矿权授予私营第三方进行矿业开采。

在联邦层面,矿业主管部门是国家矿业发展生产部的矿业秘书处(Secretariat of Mining);在省政府层面,有专门的矿业主管机关:多数省份的矿业主管机关是行政部门,但卡塔马卡省和萨尔塔省由司法系统负责主管矿权相关事务。

3. 外商投资

阿根廷的矿业投资法律环境鼓励境内主体和外商投资,并且针对拟收购矿权的法人或自然人确立了国家非歧视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阿根廷法律不允许外国企业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阿根廷矿权,但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设立当地公司或者入股当地公司等形式进行矿业投资。

4. 矿权性质

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向省政府申请取得目标区块的许可证并且自由处置限定区域内开采的矿产资源。阿根廷矿业法律体系将矿权分为勘探许可证(Exploration Permit,简称EP或Cateo)和采矿特许权(Mining Concession,简称MC或Minas)两种类型:

(1)勘探许可证(EP):在开展勘探活动前,矿业公司应当从省级矿业主管部门获得EP或Cateo。取得EP的权利人在许可区域内有开展勘探活动及申请采矿特许权的排他性权利;针对未被申请任何勘探许可的区域,取得勘探发现的主体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提交发现声明(Statement of Discovery),并且在满足法定投入(Legal Labor)、完成测量定界(Mensura)等条件后在限定区域内直接申请采矿特许权,即取得EP并非申请MC的必要前置程序;

(2)采矿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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