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南是中国企业出海投资的热门目的地。越南是中国在东南亚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也是当前“一带一路”倡议重要的参与国。特别是考虑到越南独特的地理位置、稳定的政治环境、充足的劳动力和相对开放的外商投资政策,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商投资者。
2020年越南通过了新修订的《投资法》,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这将进一步推动外商对越南的投资活动。
中国企业在开展越南投资时,也应当首先核查自身投资项目是否受到越南市场准入政策的限制,是否属于负面清单范围,判断投资活动是否需要经过越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禁止投资类项目
根据越南《投资法》第六条之规定,该条所称之“禁止投资类项目”,指的是可能危害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文化以及大众健康等的项目。
该条款明确列明了越南禁止投资的项目,除了一些明显的违法犯罪活动之外(包括《投资法》附录1中规定的各类毒品交易、卖淫、买卖人口、人体组织、尸体、人体器官或人体胎儿等),还包括《投资法》附录2中规定的各类化学品、矿物交易、讨债服务业务(Provision of Debt Collection Services)。
越南政府也同时颁布了31/2021/NĐ-CP号法令,并且公布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根据该目录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包括:国家垄断经营的贸易领域;各种形式的媒体和信息收集;水产捕捞或开发;安全调查服务、司法鉴定、财产评估、公正等各类司法服务;暂时进出口货物等。
限制投资项目
根据越南《投资法》第七条之规定,该条所称的“限制投资类项目”,即有条件的经营投资项目,是指出于国防、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秩序、社会道德及公共健康的考虑,对于进入某些行业的投资设定了一定准入条件。
具体的项目清单规定在投资法附录4中,共227项。
越南《投资法》第七条的第五款明确了准入条件的一些基本形式,主要包括:
(1)对于投资的适用主体及范围的限制;
(2)对于投资形式的限制;
(3)对于投资者投资具体内容的限制;
(4)为满足投资条件需要提供档案、遵守命令或行政程序;
(5)为满足投资条件需要在政府管理机关办理行政手续;
(6)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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