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与新加坡海关于2012年6月签署了AEO互认协议,并于2013年3月15日起全面实施互认,这是中国海关对外签署并实施的第一个AEO互认。2021年4月9日,新加坡贸工部官布已经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核准,是首个完成官方核准程序的东盟国家。
新加坡海关AEO制度全称为“安全贸易伙伴关系”(SecureTradePartnership,简称STP),将进门商、出口商、报关行、仓库、承运人、托运人、制造商、快递公司、货运代理、自由区运营机构、港口运营商、机场运营商、物流运营商、航运代理、其他运营商纳入AEO管理范围中。
新加坡海关AEO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新加坡《海关法》(第70章)规定,部长可以制定条例“规定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有关的事项,以促进和保护全球贸易或任何其他类似框架任何国际机构”。此外,STP计划的基础是:
TradeFIRST自我评估清单。TradeFIRST计划是综合评估框架,对于所有希望获得新加坡海关许可或根据新加坡海关贸易便利化计划获得认证的企业而言,该框架是强制性的。
安全贸易伙伴关系(STP)手册及“安全贸易伙伴关系申请”,其中规定了STP指南和标准。
新加坡海关AEO认证标准
企业合规性良好,证明符合海关要求,不存在任何侵权/违法行为的记录
人员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在国家AEO计划确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和指定人员没有任何侵权或违法行为。
申请人和指定人员没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任何严重刑事犯罪的记录;税收和关税支付合规。在海关没有逾期或未缴的税款或关税,有适当的联系点来解决拖欠关税的问题。
报关单质量保证。有报关单系统确保报关单的质量符合规范。
有令人满意的商业记录管理系统
商业档案管理系统。企业存有及时、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的进出口记录;企业有令人满意的程序来存储其记录和信息,并防止信息丢失(即维护记录保存系统);海关可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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