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美国制裁下企业的司法救济路径选择——基于联邦快递案的越权诉讼困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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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6

关键字: 制裁联邦快递出口管理条例诉讼

在全球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背景下,美国出口管制执法持续收紧,企业合规风险显著上升。2022年联邦快递(FedEx)诉美国商务部案成为企业挑战行政制裁的典型案例:FedEx因被指控违反《出口管理条例》(EAR)的严格责任制度,在未被证明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遭重罚,遂以“越权行为”为由提起诉讼,但最终败诉。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美国通过《出口管理条例》(EAR)、《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等法规频繁实施出口管制,企业因合规疏漏或政策误判面临高额罚款甚至业务中断。2022年联邦快递(FedEx)诉美国商务部案中,揭示了美国司法体系对行政机关在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领域的“特别尊重”,因而企业通过越权诉讼或宪法挑战救济具有极高门槛。

企业应对美国制裁如何提起诉讼?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刊发这篇案例分析文章,供关注美国制裁诉讼的读者参阅。

要点

1、虽然美国商务部主张ECRA规定排除了《行政程序法》下的的司法审查,即美国商务部相关出口管制决定不能被法院推翻或质疑。但是法院认为,越权审查并不依赖于《行政程序法》的司法审查条款,只要行为超越了法定权限,法院仍然可以审查

2、法院强调在涉及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的问题上,法院对行政决策持谨慎态度。大量最高法院先例表明,法院在审查行政机关在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问题上对法律的行政解释时需要给予特别的尊重,因为行政机关对这些具备不确定性的问题具有更具专业性。

3、在宪法诉讼中,企业要特别注意法院适用不同审查标准对案件结果产生不同影响的区别,有针对性进行举证和论证。

正文

引言

随着全球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美国在出口管制等领域不断加强执法行动,针对与中国相关限制和制裁也层出不穷,企业出口合规风险日益加剧。为应对各类限制措施,不少企业选择司法途径寻求救济,2022年联邦快递(FedEx Express,以下简称FedEx)诉美国商务部一案即为典型代表——美国商务部依据严格责任制度,不考虑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仅客观上存在EAR违法行为,便使FedEx承担法律责任,进行了民事处罚,而FedEx则以“越权行为”(ultra vires)为由提起诉讼,最终因未能证明美国商务部的“极端错误”而败诉。此案不仅揭示了企业在EAR严格责任制度下的合规压力,更突显了司法救济路径选择的复杂性。本文将从该案例出发,探讨在美国制裁下,企业司法救济路径的选择策略及可行性。

案件背景

2012年,FedEx因在2004至2006年间6起涉嫌违反《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以下简称EAR),向中国、叙利亚和阿联酋无证出口受限物项,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以下简称BIS)处以37万美元罚款。2018年,FedEx又因在2011至2012年协助53起向实体清单主体出口受限物项,被BIS认定违反EAR 764.2(b)而处以50万美元罚款,并接受第三方合规审计。2019年,FedEx因未按名址投递快件被我国有关部门调查。

FedEx称,BIS要求FedEx对可能违反EAR的货物承担出口管制的严格责任,对其造成了巨大操作上的复杂性和难以承受的负担,相当于通过EAR将出口管制的“最终用户审查责任”不合理的强加给承运人。随后,FedEx宣布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起诉,指控美国商务部及其管理的EAR,在不考虑公共承运人是否“知道”或有能力“知道”承运货件存在任何违规行为证据的情况下,仍要求公共承运人对“协助”或“教唆”可能违反EAR的行为承担严格责任,超出了法律授权范围,属于越权行为(ultra vires)。

2020年,地区法院裁定驳回FedEx的起诉,认为EAR中的严格责任制度旨在防止公司协助和教唆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出口违规行为,不构成越权行为(ultra vires)。2022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维持地区法院裁决。

判决核心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为美国商务部及EAR的严格责任制度是否构成越权行为(ultra vires),具体来讲是否有权对FedEx“协助”和“教唆”违反ECRA的行为实施严格责任,即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仅客观上存在违法行为便使其承担法律责任,进行处罚。FedEx认为,根据ECRA,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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