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特朗普败诉,加征关税因“违法”而无效或取消30%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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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9

关键字: 关税

2025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CIT)就美国总统单方面征收关税的权力问题作出一项重要裁决。该裁决明确指出,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IEEPA)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商品加征的全球性及报复性关税“违法”。若此判决生效,基于IEEPA对中国商品征收的关税都将失去法律依据,理论上应被撤销,直接减轻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负担,对相关中国出口企业构成利好。目前白宫已表态将对该裁决提起上诉,原有行政命令的效力问题可能会变得复杂。

一、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此次诉讼源于特朗普在近期采取的一系列关税措施。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总统于2025年4月2日通过行政命令宣布的、旨在应对所谓国家紧急状态的全球性关税措施。该措施对几乎所有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征收了普遍性关税,并针对特定国家(包括中国)设定了更高的报复性税率(以下简称“全球性和报复性关税”)。此外,总统此前还针对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国等国,以打击非法移民流动和合成阿片类药物跨境运输为由,实施了特定的关税措施(以下简称“贩运相关关税”)。

特朗普政府主张,其征收这些关税的权力来源于IEEPA,认为美国的贸易逆差以及特定国家的行为构成了“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从而触发了国家紧急状态,赋予总统采取相应经济措施的权力。政府方还援引了1971年尼克松总统时期法院对紧急关税的认可(即United States v.Yoshida Int’l.Inc.案,以下简称Yoshida II案)作为先例,并认为总统宣布紧急状态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属于“政治问题”,法院不应介入。

然而,包括葡萄酒进口商V.O.S.Selections在内的一批小型企业以及由俄勒冈州牵头的十二个州政府对此提起了诉讼。原告方认为,总统的行为超越了IEEPA授予的权限,IEEPA并未赋予总统如此广泛的、不受限制的关税制定权,且当前的贸易状况和特定国家行为并不符合IEEPA所规定的“不寻常和特殊的威胁”的严格标准。他们指出,美国宪法将征收关税的权力主要赋予国会。

二、法院的关键裁决与法律依据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2025年5月28日发布的判决意见书(Slip Op.25-66)中,对总统的关税权力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剖析,并最终支持了原告方的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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