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发布对俄第十九轮制裁措施
9月20日,欧盟理事会发布新一轮对俄制裁措施。这是自俄乌冲突以来,欧盟对俄采取的第十九轮制裁措施。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声称,制裁的核心原因是俄罗斯的军事行动升级、对欧盟及乌克兰的安全威胁加剧,以及俄罗斯对外交与国际法的蔑视,欧盟希望通过制裁途径施压,以维护安全并推动和平。
具体而言,本轮制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在能源领域:
首先,欧盟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俄罗斯液化天然气,比此前法律文本中提议的2028年1月1日提前一年生效;
其次,本轮还将把莫斯科的“影子船队”新增118艘船只列入制裁名单,使总数超过560艘,并禁止为这些列入名单的船舶及使用过的俄罗斯飞机提供再保险;
同时,取消对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和Gazpromneft的豁免,并将违反制裁的第三国石油贸易商、炼油厂和石化企业列入黑名单,其中包括位于中国的相关公司。
在金融领域:
首先,欧盟将对更多俄罗斯银行及其在第三国的业务实施全面交易禁令;
其次,欧盟对加密货币平台实施全面交易禁令,并限制俄罗斯公民使用加密货币服务;
同时对俄罗斯的本国信用卡系统(MIR)和快速支付系统(SBP)施加限制。
在出口管制领域:
首先,欧盟进一步收紧出口管制,将45家俄罗斯及第三国实体列入清单,其中包括中国和印度的部分企业;
其次,禁止向俄罗斯出口对其军工有用的化学品、金属部件、盐类和矿石;
同时,禁止对俄罗斯特定与战争相关的经济特区进行投资,并可将这一限制扩展至俄罗斯境外用于武器转运或“影子船队”的港口;
此外,禁止提供高科技服务,包括地理空间信息、人工智能及高性能计算;并对前往俄罗斯的旅游相关业务实施限制。
在儿童保护领域:
欧盟继续对涉及绑架、运输乌克兰儿童的个人实施制裁。
二、本轮欧盟对俄制裁措施呈现的特征
(一)多领域制裁力度全面升级
观察本轮对俄制裁的整体走向,其核心逻辑保持了“全链条封堵”的思路,制裁深度和广度较此前十八轮制裁呈现明显突破。
能源领域的制裁调整尤为关键,首先,欧盟制裁措施不再局限于管控传统原油贸易,而是将 LNG 这一此前较少触及的重要出口品类纳入禁令;其次,欧盟通过下调原油价格上限、扩大 “影子船队” 制裁范围等传统制裁措施,从收入端、渠道端进一步加强限制俄罗斯能源收益规模及其借助灰色航运规避管控的可能;结合欧盟对俄石油、俄天然气石油公司等核心企业的交易禁令与资产冻结等制裁措施,欧盟已形成从价格管控、渠道阻断到主体限制的三层打击。
在金融领域,首先,欧盟的制裁思路更侧重对规避行为的预判与应对,此前第十八轮制裁中,欧盟将制裁措施的限制范围从俄罗斯本土银行拓展到第三国涉俄银行,避免资金通过跨境迂回绕过管控。本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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