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已成为中美战略竞争的新焦点,其博弈实质为以进出口管制为核心的国家安全、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的多重竞争。本文探讨低空经济企业在开展跨境贸易与技术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进出口管制问题,并分析企业如何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实现安全、合规与可持续发展。
一、低空经济成为中美竞争的关键领域
低空经济是在低空空域内(通常为1000米以下,根据实际需要可延伸至不超过3000米),以民用有人或无人航空器为主体,围绕载人、载货及其他作业等低空飞行活动而衍生的经济形态。低空经济主要聚焦于通用航空产业中的关键飞行器,包括传统的通用航空飞机、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以及新兴的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并涵盖与之相关的大量高新技术,其核心发展逻辑在于通过无人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带动产业融合与经济发展,同时在军事防御与应急救援等领域提供支撑。
中国将低空经济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当前,中国的无人机在全球市场占比约74%,工业级无人机占比约55%。无人机制造覆盖完整产业链,其中包括上游的关键零部件制造(飞行控制与导航系统、动力与能源系统、航空结构与材料),中游的整机组装与集成,以及下游的多元场景应用及软件技术。与之相对应,美国特朗普总统在2025年6月6日签署了一项释放美国无人机主导力行政命令(Unleashing American Drone Dominance),旨在确立美国无人机产业的技术与制度主导地位,确保美国在无人航空器系统(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 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或“UAS”)开发研究、商业发展和出口领域的持续领导地位。
在此背景下,低空经济已成为中美战略竞争的新焦点,其博弈实质体现为以进出口管制为核心的国家安全、经济增长与产业升级的多重竞争。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讨在低空经济领域中,企业在开展跨境贸易与技术合作过程中所面临的中美进出口管制法律冲突与合规挑战,并分析企业如何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实现安全、合规与可持续发展。
二、中美对低空经济相关物项的进出口管制措施比较研究
1.关于航空器、无人机相关物项的中美管制清单对比
中国: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根据关键词“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筛选出下列相关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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