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并施行。该规定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标志着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已从被动防御全面转向法治化、常态化、系统化。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规定》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填补专项立法空白,统筹发展与安全,既强化关键领域风险防控、提升产业韧性,也为应对外部遏制、维护经济稳定提供法治支撑。此举推动安全工作从被动应对转向系统治理,既筑牢国家经济安全屏障,也以制度确定性护航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
《规定》有哪些重要措施?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 刊发中伦律师事务所余昕刚、蒋蕙匡、贾申、马婧爽、王迪、刘奕廷的文章,供关注供应链安全的读者参阅。
要点
1、国家将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对供给渠道稳定情况及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进行评估监测。
2、如果外国国家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调查,并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或者国际服务贸易,收取特别费用等反制措施。
3、《规定》第十六条明确,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应当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反制措施。
正文
虎踞龙盘今胜昔:中国升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监管机制
2026年4月7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下称“《规定》”)。同日,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答记者问。在当前国际地缘政治格局持续演变、中东战事不断升级、各国纷纷加强自身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立法和执法等背景下,《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国政府正进一步将产业链供应链监管由传统经济发展政策工具全面提升为国家安全体系核心支柱的最新动向。
本文将对《规定》要点亮点作简要概述,并评述对于中国企业的可能影响和启示。
1. 战略目标与法律基础
纳入国家安全体系。《规定》将供应链管理提升为国家安全的核心事项之一,旨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规定》第二、四条)
综合性的法律依据。《规定》以多部重要法律为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规定》第一条)
2. 工作机制与统筹协调
跨部门统筹机制。类似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等做法,《规定》建立专门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涵盖国务院下属几乎所有主要部委,包括外交、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法治、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金融管理、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规定》第三条)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4月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境外国资工作局,其主要职责包括指导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境外资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承担所监管企业境外资产监督有关工作,加强境外投资经营等方面风险防范化解,承担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有关工作。预计该局后续也可能承担与所监管企业境外资产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
地方责任。在国家统筹协调下,省级和市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规定》第三条)
3. 关键领域安全保障
动态“关键领域清单”。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制定关键领域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提出以“小切口”构建相关制度,并做好与现有制度规定的衔接。不过,该清单的具体范围以及与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反外国制裁、出口管制等领域的相关清单如何联动,仍有待进一步观察。(《规定》第七条)
保障全链条稳定运行。《规定》要求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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