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的司法实践中,由中国人组织或者面向中国投资者推广的虚拟币项目,一旦被司法机关审查,几乎必然会被认定为资金盘、金字塔式传销或刑事诈骗。这类项目通常打着"区块链""去中心化金融""量化套利"旗号,以微信群、Telegram社群或线下招商会形式在中国人群中传播。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与国家银行的监管立场清晰而严厉:虚拟币本身不是法定货币,绝大多数虚拟币交易活动未获牌照,而承诺保本付息、层级返利的虚拟币项目,直接落入《刑事法典》第420条及《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的刑事打击范围。对于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而言,参与或运营此类项目,面临的不仅是马来西亚的刑事追责,还有中国《刑法》的域外适用与跨国司法夹击。
一、监管定性:虚拟币不是货币,无牌交易即违法
(一)国家银行明确:虚拟币不具备法偿资格
根据《2009年国家银行法令》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自2014年起多次发布的官方声明,比特币、以太坊、USDT等加密货币不是马来西亚法定货币,不具备法偿能力,商户无接受义务,在支付层面不享有法律保障。任何宣称"官方背书""替代令吉"或"央行认可"的虚拟币项目,均属虚假宣传。
马来西亚律师提示:既然虚拟币不是货币,那么任何以"投资虚拟币获取固定收益"为卖点的项目,其底层逻辑从一开始就存在法律缺陷——它不是在投资一种受监管的金融工具,而是在参与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博或骗局。对于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而言,用人民币或令吉购买所谓"平台币""稳定币理财",本质上是在向一个不受任何金融监管机构保护的私人主体转移资金。
(二)证券委员会的证券监管:无牌照即非法,市场99%的平台未获许可
2019年1月生效的《资本市场与服务(证券认定)(数字货币和数字代币)命令》首次将具有投资合同性质的数字货币纳入《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下的证券监管框架。据此,数字资产交易所、首次交易所发行平台及数字资产托管服务,必须获得证券委员会颁发的"认可市场运营商"牌照。截至2025年,马来西亚全国仅有6家持牌数字资产交易所及2家持牌首次交易所发行平台。2024年8月,证券委员会修订《数字资产指南》,进一步收紧代币发行与交易所运营的披露要求。
这意味着什么? 马来西亚市场上绝大多数虚拟币交易活动——包括币安、欧易、火币等中国人常用的平台——均已被证券委员会列入"投资者警示名单"。在这些未持牌平台上交易虚拟币,本身就不受马来西亚法律保护。而中国人社群中常见的"内部平台""专属交易所""私募钱包"等,更是连基本的注册信息都没有,在此基础上叠加"保本付息""层级返利"等模式,几乎必然构成刑事犯罪。
二、司法实践:中国人的虚拟币项目如何被定性为资金盘或传销
马来西亚司法机关审查虚拟币项目时,核心判断标准有两项:是否存在真实底层资产产生收益,以及收益是否主要来源于拉人头而非商品或服务销售。一旦这两项中的任何一项为否定答案,该项目即被认定为资金盘或金字塔骗局。在涉及中国人组织或参与的项目中,司法机关还会重点审查资金来源是否涉及跨境洗钱以及是否利用旅游签证非法务工。
(一)真实案例:由中国人组织或面向中国人的虚拟币骗局
1. MBI集团虚拟货币传销案(2017—2024年)——"华克金"包装下的金字塔骗局
马来西亚华裔张誉发通过MBI集团发行虚拟货币"华克金",以"区块链投资"为名构建传销网络,累计诈骗约200万名中国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亿元人民币。该案的核心模式是:要求投资者购买"华克金"成为会员,再通过发展下线获取层级奖励,形成典型的金字塔结构。2017年中马联合执法打击该组织,张誉发虽一度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并冻结2.09亿元资产,但其后潜逃泰国,最终于2024年被捕并引渡至中国受审。
马来西亚律师评析:MBI案是中国人利用马来西亚公司壳资源组织虚拟币传销的典型案例。其模式完全符合《1993年直销与反金字塔计划法》第2条的定义——"通过招募或介绍参与者加入计划来推广计划或支付奖金或其他福利"。虚拟币在此只是传销的"商品"载体,不改变其金字塔骗局的定性。对于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而言,该案的核心警示在于:即使你在马来西亚注册了一家公司,只要其业务模式是拉人头返利,就构成犯罪,公司注册证书不是免罪金牌。
2. ELTFV平台诈骗案(2024—2025年)——专门针对华语社群的"杀猪盘"
马来西亚霹雳州一名60岁专业女性通过名为"ELTFV"的虚拟加密货币投资平台,在一个月内损失高达503万令吉。警方调查发现,诈骗集团通过伪造投资平台向受害者展示虚假利润以获取信任,而证券委员会早已将该平台列入投资者警示名单。此类平台通常通过华语社交媒体、微信群或WhatsApp群组精准投放广告,专门针对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人及华语社群。
马来西亚律师评析:此类案件的共同特征是——平台无真实交易底层、伪造客户身份识别资料、操控后台数据。在司法鉴定中,"虚拟币投资"只是幌子,实质是《刑事法典》第420条下的"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移交财物"。对于中国人投资者而言,更严峻的风险在于:一旦平台跑路,由于资金通常通过泰达币等稳定币跨境转移,追赃难度极大,且马来西亚警方对涉及中国人的案件往往会同步通报中国大使馆,投资者可能同时面临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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