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产能过剩与价格竞争激烈,是LED行业这几年给予外界的印象。LED企业如何通过跨界突围,成为当下各方关注的焦点。不同于勤上光电通过直接并购转型的方式,雷曼股份在2011年通过提供LED显示屏设备的方式置换中超广告展示时间,逐步渗入到体育产业中。
然而,目前LED行业的企业跨界开始都比较茫然,有的企业跨界就是一个不经意间的举动,现在这些企业还在发展中,转型效果仍待考察。今天我们的GDLED企业故事汇将和大家一起聊聊企业转型新“玩法”——雷曼的双主业战略,并附送征集第五轮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通知。
“技术研发项目”
第五轮深以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征集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与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协议》规定,为加强深圳与以色列技术创新和产业研发合作,支持两地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联合研发,我委与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共同启动第五轮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征集工作。请深圳企业根据项目征集指南要求填写《双边合作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扫描件电子版于2016年6月15日发至市科技创新委联系人邮箱。以色列企业请按照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指南要求,通过在线系统(http://www.matimop.org.il/Shenzhen_CFP4.html)填写和提交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轮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2.双边合作项目申请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市科技创新委联系人:庄昕,电话:82002184,邮箱:zhuangxin@szsti.gov.cn;
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联系人:Ms.TaliaGoshen-Zur,电话:+97235118166,邮箱:talia@matimop.org.il)
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第五轮深圳—以色列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一、项目要求
1.征集面向具有商业前景、社会效益良好并为两国产业发展带来共赢的合作研发项目,合作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的联合研发。
2.合作项目必须有较高的创新性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产生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应当面向全球市场。
3.合作项目应明确两国各参与单位在项目中的贡献和分工。
4.合作项目应体现双方利益,且对双方均有重要意义。
5.合作双方应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6.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
7.项目执行时间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双方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只能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申报。
2.深圳方申报单位应符合《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所需的技术基础、资金及产业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