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核心内容】苏丹《劳动法》规定了招工组织机构、雇佣候选工人推荐、雇佣合同、工资和贷款、劳动时间与假期、雇佣关系或合同的终止、解雇费、工业安全、劳动纠纷和解决阶段等相关内容。
【劳动者权益】苏丹劳动者权益主要包括:签订雇佣合同、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方面。
(1)签订雇佣合同
①就业者和雇主须经过劳动招工组织作为中介才能实现雇佣关系;
②雇佣关系可以采用有期限劳动合同或无确定期限劳动合同;
③每份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工作需签订雇佣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留一份,第三份存于职业介绍所;
④当雇主与工人在没有书面雇佣合同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参照一份或若干份相类似的其他雇佣合同解决问题;
⑤除培训期以外,工人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工资待遇
①工资按照合同规定,按日、周或月支付,雇主和签订长期雇佣合同的工人商定日工资金额时,应将最短的日工作小时作为标准,并按照该标准时间计算工资,超过标准时间的工作,则算加班,另付报酬。
②如中止雇佣合同,雇主应在雇佣合同结束日期后的一周内支付全部劳动报酬,并应将工资支付给工人本人或其委托人,不得扣除工资,如需要扣除,业主必须按照工人的要求给予详细说明。
③可用现金、实物、食品、燃料、住房、交通工具或服装等支付工资。
④雇主可以给予工人贷款,但除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外,贷款不能谋取任何利息,工人在雇佣合同结束时,应按照贷款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办法,还清全部贷款。
⑤雇主需向离职职工发放迁移费。
(3)劳动时间与假期
①苏丹法定劳动时间每周48小时,每天8小时,每天劳动时间内含不少于0.5小时的带工资的休息时间,用于就餐或休息。
②斋月内,对封斋的工人,每天减少工作一小时,对被减少的工作时间,工资须照付。
③雇主可以责成工人在法定劳动时间结束时延长劳动时间,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12小时。加班时间,不管情况如何,妇女凭自愿参加。加班费计算方法如下: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按1.5小时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1小时按2小时工资计算。
④工人有权享受全额工资的带薪年度休假,其中工人为同一雇主连续服务满1年至3年,每年有20天带薪年假,为同一雇主连续服务满8年至15年,每年有25天带薪年假,为同一雇主连续服务15年以上,每年有30天带薪年假。休年假的时间根据每年的工作需要决定,如适逢正常的假日、法定节日,则这些节假日包含在年度假内。
⑤哺乳母亲从分娩日起,2年内每天减少工作一小时,对被减少的工作时间,工资须照常支付。
⑥工人享有法定节假日、产假、病假和伊斯兰妇女丧父守制假和朝觐假等。
⑦为同一雇主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工人,无论雇主解雇还是工人辞职,都有权得到一定数额的解雇费。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