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马拉维实行进出口申报制度,但对个人行李物品、货值少于3万克瓦查(约合215美元)的商品以及邮寄的包裹物品实行免申报制度。马拉维海关依据《关税和消费税法》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税收监管。同时,为加速进出口货物清关,马拉维海关实行了海关数字自动化系统。目前马拉维平均进口关税为6.2%,税率每年都在变化,具体以每年新公布的海关税则表为准。在税则表中分别列出自主关税、协定关税、优惠关税、减让关税和零关税。
马拉维发布了《马拉维进口指南》,具体进口流程进口商可登陆“马拉维贸易门户网站”:www.malweitradeportal.gov.mw。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马拉维27
(1)登记。进口商需到马拉维税务局登记,获取纳税人身份证号和进口相关执照。
(2)清关。当货物到达边境,进口商需完成进口清关手续,首先需填写进口报关单(表格模板请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报关单提交后,马拉维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检查。进口商也可以提前进行进口申报,具体环节和所需表格请登录“网站”。
(3)货物种类及价值。进口商必须真实申报货物种类、来源、价值及数量。货物依照世界海关组织修订的8位数统一系统编码划分种类。关于关税分类,详见“网站”。
(4)付款。付款方式不同,相应的付款机构也不同,详见“网站”。
(5)免税。用于特殊目进口的物品有相应的免税政策。如外交使团用于投资计划、建设经济特区或某一特定目的所进口的货物可免除关税。其他情况详见“网站”。
(6)禁止与限制。不同商品,相关禁令与限制不同,详见“网站”。
(7)检验检疫。马拉维进口检验检疫由马标准局负责,具体技术性检验检疫物品种类划分,详见“网站”。
(8)跨境贸易。在东南部非洲共同市场(Comesa)区域内,马拉维与赞比亚、莫桑比克都签订了简化贸易制度协定,简化了货物来源地证明手续。如果货物来源与东南部非洲共同市场(Comesa)以外国别,具体流程详见“网站”。表3-1:马拉维主要商品进口关税商品名称鲜活产品
粮食关税税率(%)10-250-10商品名称塑料制品纺织品服装鞋关税税率(%)10-3015-30食品饮料
矿产品化工产品
药品5-2510-305-10电子产品机械产品汽车、运输设备10-300-100-300-100-30资料来源:中国驻马拉维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