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税收协定及相互协商程序

发布时间:2019-12-03

关键字: 越南税收协定协商程序

    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它是国际税收关系与税务合作的法律基础,是有关协调处理跨国跨境税收问题的国际条约,可以有效消除协定国和我国之间的双重征税,降低“走出去”纳税人的整体税收成本。

    中越税收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而达成的协定。1995年5月,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文》,三份文件共同构成了中越税收协定的规范总体。《协定》共二十九条,主体部分包括协定的适用范围、双重征税的解决办法、税收无差别待遇、协商程序以及税收情报交换五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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