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投资吸引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白俄罗斯虽为东欧平原上的一个内陆国家,但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位于欧洲地理中心,处于东、西欧国家及黑海、波罗的海沿岸国家交通运输的十字路口,是连接欧亚大陆至欧盟及大西洋港口的重要公路、铁路运输走廊。
(2)白俄罗斯工农业基础较好。工业部门较为齐全,机械制造和加工业发达,有前苏联“装配车间”之称,具有较高的科研和教育水平,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拥有玛斯载重汽车、别拉斯矿山自卸车、轮式牵引车、拖拉机等世界著名的机械制造类企业,以及钾肥生产和石化等大型企业。白俄罗斯还是世界第四大钾肥生产国,钾肥出口量约占世界的20%左右。在电子、光学、激光技术等领域也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农业普遍实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农产品特别是肉类及肉制品、牛奶及奶制品、禽、蛋、糖等除自给自足外,还可大量出口。
(3)白俄罗斯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这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机遇,可通过白俄罗斯打开欧亚经济联盟的大市场。随着欧亚经济联盟正式开始运行,白俄罗斯的经商环境有望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一是俄罗斯加入WTO后,欧亚经济联盟的法律法规和通行做法已经或正在向WTO规则靠拢,欧亚经济联盟已不再像独联体范围内原有的自贸协议或一体化组织那样游离于WTO体系之外,不被国际贸易体系所承认。白俄罗斯政府也在积极争取早日加入世贸组织,为此调整有关投资管理体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的行政干预,简化经营主体的注册程序等;二是欧亚经济联盟内资本和劳动力源的相互流动将引起生产的扩大与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司优化重组,将产生现代大型生产企业,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可提高白俄罗斯对外经济安全和抗危机的能力;四是欧亚经济联盟内将逐渐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交通成本也将大大缩减等。
(4)近几年,随着股份制和私有化改造步伐的加快,白俄罗斯政府希望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来白俄罗斯投资,以促进其经济发展。为此,白俄罗斯政府对原来的投资法进行了修改(新的《白俄罗斯投资法》于2014年1月24日生效),使国内外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投资条件,并列入了符合国际惯例的有关司法保护、对投资者的保障及投资者的权利等相关条款,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特别是针对经济特区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海关优惠及其他一系列优惠政策。此外,为吸引外资,白俄罗斯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性和地区性鼓励政策。
(5)白俄罗斯经商环境较好: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白俄罗斯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38位。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中排名较为靠前的还有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亚美尼亚,分别位居第35位、36位和47位。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未列出白俄罗斯竞争力排名。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