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的经济特区法规

发布时间:2019-04-01

关键字: 白俄罗斯经济特区法规自由经济区税收优惠海关监管

白俄罗斯自由经济区制定了比一般地区更优越的开展商业活动的特殊法律制度。白俄罗斯自由经济区的创建和发展具有鲜明的目的,旨在增加国外投资的流入:(1)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商;(2)为吸引高新技术和国外先进经验创造良好条件;(3)促进出口和发展进口替代商品的生产;开辟新的就业岗位。

【自由经济区的优惠政策】在白俄罗斯自由经济区的外来企业享有以下优惠:

(1)税收优惠:利润税税率降低50%;自由经济区入驻者销售自产商品(产品、服务)获得的利润,自其宣告获得利润之日起五年内免缴利润税;免除位于自由经济区内的建筑与设施的不动产税(不论其使用方向);在白俄罗斯境内销售其在自由经济区内生产并作为进口替代商品的产品只对其销售额的10%征收增值税;免缴从2012年1月1日起注册为自由经济区入驻者在自由经济区内的土地税(该土地提供给入驻者用于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和建设期),但免缴期限不超过自其注册之日起的5年。

(2)海关特殊监管:自由经济区内可建立自由关税区。在自由关税区内放置与使用的货物,免缴海关关税、税收,并且不针对外国商品采用非关税管制措施,以及不针对关税同盟的商品进行禁止与限制。从自由关税区向关税同盟境内其他地方输出被视为关税同盟的商品时,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以及海关机构征收的消费税。

【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高科技园区是为促进白俄罗斯内高科技产业而建立。高科技园区入驻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开发计算机软件与信息系统。

对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免缴:利润税(红利利润税除外);销售商品(产品、服务、财产权)交易额增值税;高科技园区内为进行经营活动而用于建设房屋与设施的地块,在建筑期内(不超过3年)的土地税;高科技园区内的固定资产与未完工建筑项目(出租的除外)的不动产税;向其创立者(股东)支付红利时的离岸费。

(2)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的员工超过白俄罗斯员工每月平均工资一倍的部分,不缴纳强制保险费。

(3)高科技园区入驻者——私营企业主及其雇员按照9%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降低有关收入所得税率:对不通过常设代表机构在白俄罗斯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组织机构,从高新技术园区入驻者处获得的红利、债务利息(息票)收入、专利使用费,许可证收入等征收5%的所得税。

(5)海关特殊监管:免缴为进行某类经营活动而向白俄罗斯海关监管区内进口商品时的海关关税与增值税。为获得该优惠,必须获得园区管委会所出具的有关该商品用途的证明。

以上税则适用于入驻高科技园区,在园区内进行软件开发、用户数据处理、相关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在自然与科学技术领域进行实验性研究的组织机构与私营企业。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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