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2020年斯洛伐克税务和eKasa电子收银系统的变化

发布时间:2020-07-07

关键字: 斯洛伐克税务

许多专家认为斯洛伐克的税收制度过于复杂,存在诸多漏洞,导致直接税(例如个人和公司所得税)和间接税(例如增值税)出现逃税情况。税务机关应更多关注相关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规定,同时加强对增值税和eKasa电子收银系统的监管(详见2019年4月斯洛伐克经济简报)。


斯洛伐克的税务管理相关法律为《税务程序法》(Tax Procedure Code, TPC)或第563/2009号法令,于2020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对税务管理,应税主体和其他个体在税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


税务管理的变化

自2020年1月起,TPC给税务管理带来了新的变化。库洛娃(Kullova, 2020c)强调了TPC的以下重大变化:
  • 扣留驾驶证——如果经营者拖欠或未按规定缴纳税金,会被扣留驾驶证。

    仅针对拥有营业执照或进行自营活动的人拖欠个人或商业税的行为采取这种执法方式。

  • 文件提交形式错误的通知——自2018年起,在斯洛伐克商业登记处登记的所有法人、法人代表和经营者必须与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线上沟通。

    然而,如果企业不知道这一规定,并以书面而非电子形式发送文件,将不会接到警告,但会面临巨额罚款。

    政府近期须告知企业相关规定,以纠正错误。

    如果企业遵守规定,即在最终期限前更正了错误,不予处罚。

  • 账户申报——自2020年1月起,经营者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银行账户;

    银行会自动上报这些账户。

  • 官方翻译——无论是在行政还是经济方面,企业一般都难以提供官方翻译文件,尤其是转让定价的翻译件。

    这些文件通常以外文记录,篇幅较长,且须经过正式核查。

    从2020年起,税务官员将接受经商者提交的未经官方认证的翻译件。

  • 行政犯罪从轻处罚——对行政犯罪情节轻微者,税务机关可处以罚款或滞纳金。

    最低罚款在2020年减少了一半,从60欧元(2020年以前)减少到了30欧元。

  • 未申报纳税——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不允许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者,税务机关应当先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如果纳税人没有回应,税务官员可以在没有与该纳税人合作的情况下获取文件。

    税务机关将根据获取的文件来确定税款,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不得再次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是直辖市的情况除外)。

  • 税务管控的变化——自2020年,税收监管可能进一步严格和扩大范围,经商者需为此做好准备。

    税务机关最多有1年的时间,自监管开始之日起进行税务检查。

  • 自动登记——经营者创业时,无需再到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

    金融机关应当在自登记之日起的30天内或自首次纳税申报之日起的30天内进行自动登记。

eKasa电子收银系统的变化

如上所述,2019年4月财务部门开始实施项目时详细阐述了eKasa系统。尽管所有企业都必须使用金融部门批准的现金收银机(cash register)(详细内容参见2019年4月斯洛伐克经济简报),多姆切克(Domcek, 2020)指出,2020年1月伊始,在eKasa系统中注册登记的收银机有183 227台,约占预期总数的90%。库洛娃(Kullova, 2020a)称,这个数字在月底增加到了19.2万。现金收银机每天提供700万张收据。未按规定使用收款机的罚款从330欧元到2万欧元不等。库洛娃还指出,1月份进行了840项税务审查,罚款数额达89 000欧元。


eKasa系统还出现了一个变化,即经营者向该系统发送存储数据的期限。有两种不同的数据发送方式:自动发送数据给金融部门,或经营者在截止日期前发送数据。2020年这一期限延长至96小时。库洛娃(Kullova, 2020a)指出,起初,在2019年提出的期限是48小时。但实际情况是,经商者不必在营业时间以外的时间或周末发送存储在电子收银机中的财务数据。那些在网络不稳定的偏远地区经商的业主可能会非常欢迎这一规定。


自2020年1月以来另一个重大的法律变化是允许连续打印收银机收据。2019年底之前,收银机不能连续打印收据,只有在货款支付后才能打印。根据商品数量和收银机类型的不同,打印收据的时间可长达30秒,拖延了交易完成的时间。为了加快打印速度,减少时间浪费,收据上的必备文本进行了重新安排。现在即便收据上商品数目繁多,也可以连续打印,大大减少了付款顾客的时间。此外,联网收银机制造商通过更新软件固件,大大提高了收银机的可靠性和打印速度。许多情况下,顾客在收银机前排队等候的时间已经减少(Kullova, 2020a)。


所有的新收据必须包含独一无二的二维码,可通过这些二维码轻易地核实收据。这些都可以在免费的应用软件Over doklad上实现,ios和Android系统皆可下载。2020年1月1日之后打印的所有收据都必须包含二维码。金融部门的官网(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website)也可以直接验证收据。每个二维码都附带金融部门数据库中已发放收据的链接。在应用程序中,只需扫描二维码,移动设备就会显示电子收据。如果应用程序认为收据是假的,客户应报告尽可能多的信息,例如收到收据的地点和时间,最好一并附上收据的照片(只需在应用程序中添加照片即可)。


这些变化还包括出租车服务。若出租车司机使用虚拟收银机,那么根据《道路运输法》,如果收据是作为付费乘车的证明,司机无需向乘客开具收据。最近,如果出租车司机不仅使用虚拟收银机,还使用联网收银机,依然适用于这一规定。 


小结:关于企业经商法律环境的变化,库洛娃(Kullova, 2020b)强调,2020年税务管理将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 避免增值税循环骗税(VAT carousel fraud)——应税商品的地点和日期,货物或服务是否实际交付,付款人是否将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用于经营而非个人消费,是否满足跨境交易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 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记录——核查是否提供服务以及其对客户的效益,关联组织人员的分工和风险划分,定价方法和利润水平审查。

  • 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包括纳税申报中的境外收入。

  • 企业所得税——成本优势(cost advantage)及其与商业活动的关联,转让定价,个人消费品的使用,员工福利,资产的税法折旧(tax depreciation),研发费用扣除,企业减税控制。

  • 与会计法相一致的其他规定——指定期间内的时间和物质联系,存货核算,行政帐户核算。

(来源: 中国一中东欧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原创作者:Martin Greš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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