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用工业用不动产租赁法(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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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4

关键字: 泰国工业不动产土地法土地租赁


                             泰国商用工业用不动产租赁法
                             佛历2542年(公元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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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于佛历2542年5月7日,即其在位第54年颁布。
  国王普密蓬˙阿杜德陛下深感荣幸,特此宣布:鉴于适宜制定商用工业用不动产租赁法律,
  因此,经征询泰王国国民议会并获其批准,我王颁行本法如下:

  第1条 本法名为《泰国商用工业用不动产租赁法》(佛历2542年,公元1999年)。  
  第2条 本法自其在《政府公报》公布之日后次日起生效。
  第3条 在本法中,
   “租赁”是指作商业与工业用途的不动产的租赁,其租期多于30年,但不超过50年。
   “局长”系指泰国土地局局长。
  第4条 本法所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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