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缅甸赴华移民劳工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18

关键字: 缅甸

一、缅甸劳工赴华的原因分析


(一)缅甸国情、政策及社会因素


1. 缅甸国情与社会因素


缅甸地处亚洲东南部,中南半岛西部,西北接印度和孟加拉国,东北部与中国接壤,又和泰国、老挝两国相邻。缅甸是一个拥有超过5404万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主要支柱产业为种植业、密集型制造业以及旅游业等。自缅甸独立以来,政局长期动荡,社会发展缓慢,工业化进程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


据统计,缅甸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自2015年大选之后,缅甸经济和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经济方面,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流入缅甸国内,推动了缅甸城市化发展进程,促使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许多人为改善个人生活水平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而选择外出打工。


目前,缅甸以农业生产为主,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逐步普及,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解放。缅甸政府虽在大力发展国内制造业、酒店与旅游业等其他领域,但仍无法为国民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据缅甸劳工移民与人口部统计数据显示,缅甸国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数量超过2200万, 其中约有7%左右的人口处于无业状态。国内就业形势严峻,众多缅籍劳工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转向相对发达的国家的就业市场。


近年来缅甸全国经济增速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位居世界前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世界经济遭遇严重挫折。对此,世界银行在《世界经济展望》中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将萎缩5.2%,而缅甸经济增长率或将跌至1.5%。即使全球经济形势严峻,世界银行依旧认为缅甸经济呈正向发展态势,对其经济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但缅甸国内经济仍处于较低水平,单日最低工资标准仅为4800缅币(约合人民币24元)。缅甸国内经济飞速发展而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等众多原因促使缅甸劳动力资源向海外转移。


2.缅甸政策


在国家政策方面,缅甸政府大力鼓励缅甸国内劳工向外转移。大量劳务输出一方面可减轻缅甸国内劳动力市场压力,另一方面可形成大量汇款从海外流向国内,资金的流入会支持缅甸国内居民收入和消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据缅甸有关部门统计,缅甸在海外的劳工每年可向缅甸国内汇款5亿美元以上,约占缅甸GDP的1%。缅甸《妙瓦底日报》在2013年曾报道称,缅甸赴海外的劳工已近500万人,其中,缅甸劳工前往最多的国家为泰国。缅甸贸易工会联盟(the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 of Myanmar,简称 CTUM)的相关人士表示,据缅甸政府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3月,缅甸在泰合法务工人员共有1694180人,非法务工的人数约在300万以上。因大量劳动力外输,缅甸为此出台了大量有关法律法规以对国内劳务输出中介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在缅甸海外劳工的个人收入方面,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免税政策,以提高劳工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水平。


(二)中国对缅籍劳工的吸引之处


缅甸东北部与中国云南接壤,边境地区的两国人民互通往来十分便利。有赴华务工意愿的缅甸劳工可付出相对较低的成本,即可抵达中缅边境地区办理边民通行证,持证就可以在有效期限内合法进入中国境内。赴华务工的前期投入较低,距离近,手续相对简单。故而,有大量缅籍劳工在中缅边境地区寻找工作机会。


自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经济发展便犹如高速列车,飞速向前发展。短短几十年内,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大国之一。中国社会稳定,国家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发展迅速,且中国人均年收入可达3万元人民币。在华务工的高薪诱惑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缅籍劳工赴华务工。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国内的经济产业结构在逐步发生变化。沿海地区的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例如服装制造业等开始逐渐向东南亚国家转移。但中国国内部分行业例如种植业、制造业等领域仍需要雇佣数量较多的工人进行生产活动。其中,例如木板厂、陶瓷厂及非精密零配件制造厂等普通工厂内存在很多工作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工作岗位。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必然希望获得大量年富力强的廉价劳动力,而缅甸劳工恰好极为符合这一点。


二、缅籍劳工入华的途径及在华务工现状


(一)缅籍劳工入华的途径


缅籍劳工向赴国外务工多以通过劳务输出中介公司介绍为主。合法的缅甸中介公司会协助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劳工前往缅甸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劳务输出许可证明,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跨界务工。缅甸最热门的劳务输出目标国家为泰国、日本以及韩国等。为向上述国家输出大量劳动力,缅甸形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劳务中介产业。此外,缅甸与泰国也就劳务输出事宜签署了一项谅解备忘录(MoU),规定缅甸每年可向泰国合法输出一定配额的劳工,完善了两国劳动力转移的相关法律框架,以规范劳动力输出、接收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然而,即使泰国已与缅甸政府建立了规范合法的劳动力输出路径,依旧有大量缅籍劳工通过非法途径进入泰国务工,而中国亦然如此。目前,缅籍劳工入华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即合法入境和非法入境。


1.合法入境


根据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缅甸藉劳工如需进入中国境内务工,须申请Z字签证,并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等材料。此外,缅甸赴华劳工还可前往中缅边境地区,例如木姐—瑞丽、清水河—孟定等边境口岸,依照《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管理规定》,在中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境卡或云南省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出境证。其中,缅甸公民办理境外边民入出境证无需持缅甸联邦政府颁发的正式护照。缅甸公民持境外边民入出境证可在中国境内停留15天,每次入境最多可延期3次,每次不超过30天。缅甸方面也有类似中缅边境边民通行凭证,即缅甸与中国边界通行证。缅甸公民持此证也可进入中国境内,但停留期限相对较短,且仅可在指定地点内活动。


2.非法入境


缅甸全国有近500万人赴国外务工,约占缅甸全国总人口的10%。因此,缅甸国内劳务输出情况普遍,劳务输出中介公司众多,行业运作相对成熟。但缅甸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分布在城镇、农村等相对闭塞落后的地区,正规的劳务中介公司极少。因此,很多缅甸人选择通过当地的非法中介,即“蛇头”的介绍安排,前往目的国家务工。“蛇头”会聚集3至15名有意向赴华务工的缅甸劳工,并向每人收取20万缅币至40万缅币不等(约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作为路费和介绍费。因收取的费用不高,人数众多,这些非法中介为降低成本,节省时间,通常选择不为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直接通过偷越国(边)境的方式带领缅甸劳工非法进入中国。


(二)缅甸劳工在华务工现状


缅甸劳工在华务工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中缅边境打工,另一类是在中国内地打工。在中缅边境务工的缅籍劳工一般集中在中国瑞丽、孟定等地。这些地方都是中缅边境口岸,出境入境快捷便利,经贸往来频繁,缅甸劳工主要从事餐饮、销售等服务类行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高体力低脑力的各类零工。类似情况也出现在中越边境广西东兴市。大量越南藉劳工持合法证件在中越边境东兴市的工厂以及服务类行业上班,每天早上入境,傍晚出境。同样,在中缅边境打工的缅藉劳工也大多持合法的出入境证件以及务工许可证明进行在华务工活动。另一类则是在中国非边境的省份务工。缅甸劳工前往务工的省份主要为广东省,少量缅甸劳工也会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贵州省等打工。他们主要从事的行业范围广泛,但都是高体力低脑力的简单工作,其中包括有砍甘蔗、伐木等农业生产活动;木板制造、机械零配件制造等制造业以及建筑业等类型的工作。这一类劳工大多都是持临时的边民通行证或无合法入境证件,非法在华务工。只有极少数技术型缅籍工人持有合法的在华务工凭证以及有效居留证件。


基于大部分缅甸藉劳工皆通过非法入境等形式进入中国境内打工,中国有关部门难以对在华务工缅甸藉劳工人数进行取证统计。但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以来,在周边国家例如泰国、印度、日本、韩国、中国等国家务工的缅籍劳工纷纷返回缅甸。根据缅甸官方媒体报道,2020年4月30日至7月13日期间,已有13176名缅甸公民通过中缅边境清水河口岸返回缅甸国内。缅甸私营媒体《Myanmar Now》也于4月29日发布新闻报道表示,新冠肺炎期间,截止目前,已有逾20000名缅甸藉劳工从中国境内返回缅甸果敢地区,缅甸掸邦政府正在安排上述人员有序返回家乡。由此推测,目前还居留在中国国内的缅籍人员不在少数。


三、赴华务工的缅籍劳工问题


(一)缅籍劳工在华务工缺乏保障


基于中国国情以及相关国家政策,中国国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可能不会接收大量外籍务工人员进入中国务工。中国针对外籍人士在华就业的管理条例相对滞后,存在一定缺陷以至于无法对在华非法务工的外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缅藉劳工在华非法务工必然要躲过中国警方的监查,因为一旦发现,将会面临处罚并被遣送回国。中方有关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且在华非法务工的缅甸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语言不通,其在务工的过程中无法享有相应的劳动保障。不少黑心的中国老板在聘用缅籍劳工以后,不按时发放或不发放其应得薪资等事件常有发生,然而,缅甸劳工对此却无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其自身权益,只能默默接受。


此外,在华非法务工的缅甸人没有合法居留手续及就业许可,无法在中国参加社会保险,缅甸劳工在就医、就业等方面无法享有相应保障。


(二)缅籍劳工赴华的潜在风险


缅甸劳工在赴华务工存在大量的潜在危险。在赴华过程中,缅甸藉劳工多以通过非法中介介绍安排进入中国境内的工厂务工。缅甸城镇、农村等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法律意识且对国家出入境政策不了解。这类的缅甸劳工通过非法中介进行跨界务工,很容易遭受歧视、虐待、抢劫勒索,甚至是人口贩卖。不少缅甸非法中介以介绍工作为由,将缅甸妇女拐卖至中国,非法关押并强迫结婚等。据缅甸媒体《十一新闻》6月15日报道,缅甸社会福利、救济与安置部部长温妙埃表示,目前缅甸国内人口拐卖案件频发,2015年至2019年期间,有关部门共解救了2363名人口拐卖案件的受害者。2019年,缅甸全国共破获239起人口拐卖案件,其中有196起的拐卖目的国为中国。中国政府和缅甸曾于2008年11月签署了《打拐谅解备忘录》,依托边境打拐联络官办公室平台,不断加强两国间情报信息交流以打击中缅跨境非法人口拐卖行为。多年来,中缅有关部门在中缅边境地区逐步设立了多个打拐联络官办公室,打击解救被拐缅籍妇女。此外,在就业方面,缅甸劳工在中国境内务工过程,由于语言不通且缺乏法律保障,极有可能被不良的中国商人欺压、恐吓,被迫超时工作或在危险、恶劣的环境下工作。


(三)中国政府面临管理难题


1.非法入境难以追查


中国和缅甸互为邻国,两国边境线长约2185公里,大多分布在丛林茂密、地势严峻的地区。中国边境管理部门人手紧缺,难以进行充分监管,缅甸赴华务工人员偷越国境情况难以避免。此外,缅甸劳工进入中国务工的形式一般分为四种,一是合法入境、合法居留、合法务工;二是合法入境、合法居留、非法务工;三是合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四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务工。中国警方通常将属于上述非法行为类别的外籍人员统称为“三非”。其中符合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的在华缅籍劳工在入境时都会经过中国有关部门的查验,留有入境记录。如果其在中国非法务工且被有关部门查获,中方办案人员可迅速查找核验其身份信息,依法进行处罚并遣送回国。如果是符合第四种情形的缅籍劳工,中方有关部门无法知悉其行动踪迹,在发现其存在非法行为时,必须与缅甸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取得联系,进一步核验身份后才能对其进行处罚并遣送回国。中国警务人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面临管理难、发现难、处理难等问题。基于中国对于“三非”外国人“发现一个遣送一个”的处理政策,中方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财力去处理此类案件,使得部门人手越发紧缺,对中国的移民管理造成极大压力。


2.“三非”人员易对社会治安管理存在威胁


缅甸劳工入华非法务工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的医疗保障。在打工过程中,聘用方可随意将缅甸劳工辞退,致其流落街头。失业的缅甸工人极有可能为了生存铤而走险,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甚至是强奸等违法行为,此外,还存在部分缅甸劳工假借在华务工的名义,在中国进行走私、卖淫、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大部分缅甸劳工在华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工作,工作环境恶劣且多数缅甸人的个人卫生意识较差,也有可能会造成部分高危传染病在中国境内传播。


四、中国境内缅甸非法务工人员治理的对策


在中国境内非法务工的缅甸工人数量在近几年内成倍增加,给中国出入境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带来极大挑战。中国有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善缅甸劳工在华非法务工的治理现状。


首先,在经济方面,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口总数带来的劳动力红利将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减少。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苏剑曾经指出,如果不考虑疫情影响,中国现在总体的就业态势是劳动力短缺,而不是过剩。中国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结构性就业压力——就是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素质结构的不匹配。中国吸纳外籍劳工,或将成为必然。因此,政府可在制定对缅甸非法务工人员的相关治理政策中,就合法引入缅籍劳工进行一些新的试点实验,例如实施两国合作的工人专项计划,通过加强中缅两国合作,在缅甸培训一批缅甸工人,向中国的各大工厂定向输出。这不仅可以加强中缅两国的国际交流,还可以促进两国人民的文化交流,促使中缅友好关系迈进新阶段。


其次,在边境管理和法律法规制定方面,中缅边境地区的边境管理部门需要加大防控力度,增加人手投入。有关部门不仅要因地制宜制定完善有效的出入境防控政策,还要配合相应的宣传措施。应建立完善的防控管理制度,增加检查、巡查人员数量,同时还要以中缅双语对边境地区民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当地群众和缅籍人员的法律意识。边境移民管理部门应加强与边民的协同合作,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以从源头打击非法入境活动。中方有关部门还要针对缅籍“三非”人员出台完善规范的处理、处罚规程,以提高中国警务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的办案效率。只有加强边境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守好中国国门。


最后,在国际合作方面,应加强中缅两国的合作交流,构建良好规范的合作机制。非法务工问题不仅只是给中国社会治安管理带来困难,也会使缅甸公民的生命安全、人身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中国和缅甸政府需要携手合作,寻求可行的解决办法,共同治理中缅跨界非法务工问题,努力营造一个对两国经济发展有益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 “缅甸赴海外的劳工人数近5百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德勒总领馆经贸之窗,2013年6月5日,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0/0119/c1002-31555288.html,登录时间:2020年7月14日。

[2] “云南省中缅边境地区境外边民入境出境管理规定”,个人图书馆,2018年5月1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518/17/46491227_ 75500679 3.shtml,登录时间:2020年7月14日。

[3] “中国劳动力人口,短缺?过剩?”,腾讯新闻,2020年7月1日,  https:// new.qq .com/omn/20200701/20200701A0BXZ200.html

,登陆时间:2020年7月14日。

[4] 陈松涛:《东盟一体化背景下的内部移民问题》,《学术探索》2015年第09期,第29-32页。

[5] 陈松涛:《泰国境内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移民劳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29期,第58-61页。

[6] 陈松涛:《泰国境内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移民劳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29期,第58-61页。

[7] 罗觅乔:《广西沿边区域越南非法务工人员治理问题研究》,广西师范大学,2016。

[8] 付正强、黎尔平:《云南边境缅籍务工人员管理问题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32期,第21-27页。

[10] “缅甸国外劳务市场情况(一)”,缅华网,2018年11月08日,http://www.mhwmm.com/Ch/NewsView.asp?ID=34375,登录时间:2020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

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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