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05-07

关键字: 韩国海关管理关税税率

韩国的《关税法》是关税行政的基本法。关税虽然是一种国税,但除非《关税法》中另有规定,否则关税不受《国税基本法》和《国税征收法》的约束。韩国的《关税法》不仅涉及关税的课征、减免,同时涉及通关和对违法者惩罚等诸多问题,因此是具有税法、通关法、刑法等多重性质的综合性法律。

韩国关税按照征税标准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混合税3种,以从价税为主。目前仅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平均税率为8%。按照征收目的不同,韩国关税主要包括基本税率、反倾销税、协定税率、国际合作税率、特别紧急关税、紧急关税、调整关税、配额税率、简易税率、特惠税率以及韩中FTA、韩国与智利FTA、韩国与新加坡FTA、韩国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含瑞士等4国)FTA、韩国与东盟(ASEAN)FTA、韩国与欧盟(EU)FTA、韩国与秘鲁FTA、韩国与美国FTA、韩国与土耳其FTA等14个自贸协定税率、韩国与印度CEPA协定税率等。

对某一商品征收关税适用的税率依次按①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紧急关税、特定国家商品紧急关税、农林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税率;②国际合作关税、优惠关税、WTO协定税率、FTA税率、CEPA协定税率;③调整税率、配额税率;④特惠关税税率;⑤暂定税率;⑥基本税率的顺序确定。对进出境旅客及国际飞行器、运输工具上的乘务员所携带进境物品、邮递物品、在国外修理交通工具或更换零配件时使用的物品、托运物品等适用简易税率。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

浏览次数:810次浏览

优投平台部分资讯内容来自网络,转载已注明出处,如有勘误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YTservice@jiangtai.com,侵权立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