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得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乍得工作,必须获得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工作许可。同一职位的许可有效期不超过2年,且每年均需申请。乍得规定外籍雇员的人数不得超过企业雇员总数的2%,企业只有在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时才允许例外,经国家就业促进局的许可,研究决定应雇用外籍雇员数量。

澳大利亚工作许可制度

澳大利亚内务部以劳动部门发布的全国和各州技术人员短缺最新预测报告等为依据,制定引进外籍劳务计划,审核外籍劳工的工作申请,并为他们签发工作签证。

巴西工作许可制度

由于巴西国内一直面临就业压力,不鼓励引进劳务。在吸引国外投资上,巴西政府主管部门将有关引资项目能否为本国人提供就业岗位作为重要的审批依据。

吉尔吉斯斯坦工作许可制度

招收外国劳动力许可证有效期应不超过1年,过期后许可证的延期应由委员会审批,同时,雇主应缴纳与办理招收外国劳动力许可证等额的费用。

俄罗斯工作许可制度

​俄罗斯的法人机构,必须获得使用外国劳务的许可,才能使用必须办签证入境的外国务工。雇主向当地移民局递交使用外国劳务的申请,经审批合格后获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