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税法》,乌兹别克斯坦实行进口、出口、季节及特别(特别、倾销及补偿)四种税种。进口商品关税分为三种:从价税、从量税及复合关税。根据乌总统2009年8月5日№ПП-1169号决议,乌兹别克斯坦2009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税率约14.81%。

韩国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韩国的《关税法》是关税行政的基本法。关税虽然是一种国税,但除非《关税法》中另有规定,否则关税不受《国税基本法》和《国税征收法》的约束。韩国的《关税法》不仅涉及关税的课征、减免,同时涉及通关和对违法者惩罚等诸多问题,因此是具有税法、通关法、刑法等多重性质的综合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