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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和分公司的规定

    本决定对外国商人(根据贸易法的规定,注:商人包括个人、法人、合作组、经登记独立经营,持续进行贸易活动的个体户)和外国旅游公司(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和分公司做出规定。

    关键词: 越南 法律 代表处 分公司

  • 印度尼西亚劳动力市场风险分析及用工指南

    印度尼西亚《劳动法》的基本政策是,在某些情况下,应当避免甚至禁止解雇。一般原则是,每次解雇必须获得有关当局的批准。必须尽一切努力避免解雇。

    关键词: 印度尼西亚 劳动力市场 法律

  • 外企投资马来西亚准入限制

     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从事任何性质的商业活动均须向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委员会进行登记。

    关键词: 马来西亚 法律 准入限制

  • 越南反补贴法令

    补贴指政府或政府部门向组织或个人在生产、出口输越商品时给予的,并为其带来利益的财政支持。

    关键词: 越南 法律 反补贴法

  • 越南反倾销法令

    反倾销税是指当商品被倾销到越南对国内生产行业造成或威胁造成实质性损害时所采取的补充进口税。

    关键词: 越南 法律 反倾销法令

  • 泰国劳工保护法(2008年修订)(3)

    第一二三条:若雇主违反或不执行此劳工法的规定,拒付雇工任何应得的金钱,则雇工有权向工作地点所属或由社会福利厅所规定的雇主户籍所在地之劳工检查员处申诉。 若按照此劳工法有权领取任何金钱的雇工死亡了,则其合法继承人有权向劳工检查员申诉

    关键词: 泰国 法律 劳工保护法

  • 泰国劳工保护法(2008年修订)(2)

    第七十八条:必设立工资委员会,即由劳工和社会福利部副部长担任主任委员、另配四名政府代表委员、雇主代表及雇工代表各五名,均由部长任命。此外,再由部长任命劳工和社会福利部的公务员担任秘书长。

    关键词: 泰国 法律 劳工保护法

  • 泰国劳工保护法(2008年修订)(1)

    让劳工部长有权任命劳工检查员,其检查员的学历不低于法律系大学毕业,目的能有权上诉或合理而又公正地为劳工及其亲属乃至死亡者解决各种案件纠纷。当劳工和社会福利部告知法庭后,该检查员即有权办案至结案为止

    关键词: 泰国 法律 劳工保护法

  • 泰国税收

    泰国的税收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特别行业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以及财产税。 税款的征收由财政部分别通过负责进出口关税的海关厅,负责征收收入税、增值税、特种行业税以及印花税的收入厅,以及征收特定商品消费税的消费厅来征收。地方政府则负责财产税以及地方税的征收。

    关键词: 泰国 税务 税收

  • 印尼对外投资法律法规

     鼓励、限制、禁止投资的领域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国内外投资者可自由投资任何营业部门,除非已为法令所限制与禁止。

    关键词: 印度尼西亚 投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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