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值班、公文处理、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承担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安全保卫、接待及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年鉴和史志编撰、文印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商务系统专业技术、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安排建议;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商务综合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对外开放、现代市场体系、开发区(园区)建设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研究的协调工作;参与重要会议组织并承担会议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机关主要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
承担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我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调查的有关工作,做好应对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对涉及我市的出口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调查的有关工作;承担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我市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调查工作,跟踪分析我国已经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我市产业的救济效果;指导和协调涉案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我市企业的进口申诉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维护产业安全和贸易救济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政策研究法规科
负责商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商务方面的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机关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市内企业在国外的批垄断应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处理、转交、督办外商投诉案件;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及相关服务。
贯彻执行国家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承担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我市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财务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目标;监测分析全市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协调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并实施管理监督;协调落实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负责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负责定点扶贫、对口支援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拟订全市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承担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工作;承担农村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商贸服务管理科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指导工作;承担扶持流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点投资项目;负责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工商企业参加举办的大型展览展销、经贸洽谈等活动,开拓国内市场;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商贸国有企业做好审计工作;负责商贸企业职工安置的监督管理及稳定工作。
(八)市场运行调节科
监测分析市内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协调指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茧丝绸协调工作。
(九)邢台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市场秩序整顿秩序整顿规范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实施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检查。
(十)对外贸易科
指导、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的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申报事宜;承担我市在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及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的相关事宜。
(十一)机电产品进出口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的政策和法规;统计分析机电产品进出品情况;贯彻和落实国家、省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政策措施;按管理权限负责市内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市内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市内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加工贸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外国投资管理科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宜、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重大变更事宜;指导并管理全市外资企业进出口有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登记进出口商品的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统计。
(十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全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认定的申报事宜;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管理我国对外援助涉及我市项目和成套设备出口业务;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
(十四)投资促进科
指导和协调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推进投资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全市全市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重大涉外经贸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组织和推动企业境外招商工作;负责境外重要客商、投资促进机构的开拓和联络,协调和安排对我市的实地考察和项目洽谈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开发区(园区)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兴贸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全市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管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人才培训、开拓市场等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多边、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活动;组织协调境外重要经贸团组和活动;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外国政策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归口管理落实在我市的全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商务外事制度拟订和商务外事活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管理和指导我市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负责承办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政府交办的世贸组织相关工作;承担协调商务部、省商务厅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市贸易争端的相关工作;承担世贸组织贸易政策涉及我市部门的审议工作;负责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十六)信息化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标准及规则;承担市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