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组织召开全省口岸办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20

关键字: 新冠疫情营商环境口岸开放十四五海关监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和省口岸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4月13日,省商务厅(口岸办)在南京组织召开全省口岸办主任会议,紧紧围绕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全面总结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系统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举措。省商务厅副厅长、省口岸办主任姜昕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县(市、区)口岸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疫情冲击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各部门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在各地口岸办的积极支持下,省商务厅(口岸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注重统筹谋划、提升功能、降本增效、内外联动、长远发展,口岸开放布局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为稳住全省外贸外资基本盘、服务全省全国开放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江苏口岸仍面临口岸资源分散、规模较小,口岸枢纽布局与生产力布局不协调,口岸信息化应用不充分等问题。2021年,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一流、运转高效”的发展目标,努力夯实“稳”的根基、强化“进”的态势。要根据2021年全省口岸工作要点要求,着重抓好口岸开放、口岸管理、口岸建设、口岸联动、口岸机制等方面工作,进一步促进江苏口岸构建新格局、提升新动能、打造新高地、推动物流新发展、焕发新活力,扎实推进口岸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同迈好“十四五”发展第一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上,南京、苏州、南通、盐城、江阴、太仓市口岸办分别围绕空港口岸运营管理、非口岸铁路海关监管场所建设运营、通州湾建设及口岸综合绩效评价、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运营、智慧口岸建设与集装箱码头建设运营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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