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受建国初期环境的影响,以色列的劳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带有一定的社会主义色彩。以色列司法部下设专门的劳动法庭,独立行使司法权。强有力的工会组织主要在政府和公共部门发挥影响。劳动者有权自行组建工会,并注册成为全国总工会的会员单位。

中非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当地求职人员和需招聘员工的公司,可到国家劳动局咨询。该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指导双方签约。合同签字后,再到ONMO办理签证和备案手续。

阿根廷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一般认为,除非有预先的特别规定,劳动合同不设定特定的期限。法律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且可以根据劳资双方的约定延长至6个月。在这期间,可在不支付任何补偿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当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时,应当预先告知另一方。对被雇用方来说,需要提前15天告知雇主;对雇用方来说,如被雇用方处在试用期,应当提前15天告知;如工作期限不超过5年,应当提前1个月告知;如在5年以上,则应提前2个月告知。

澳大利亚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2006年,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一个全国性就业系统,覆盖私有行业的所有公司。2009年,澳联邦政府出台《公平就业法》,宗旨是为协调高效的职场关系提供平衡机制,通过灵活、公平的法律推进生产力发展、促进职场公平、代表性并防止歧视等。

巴哈马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有《最低工资法》、《雇用法》、《行业关系法》和《劳动卫生和安全法》等。

巴西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每年30天的年假最多可分成三个时段,其中一段不得少于14天,其他的二段各不得少于五天。禁止年假在假日前二天,或周休日开始。工时最多可连续达十二个小时,包括休息及膳食时间,但下工后休息时间必须为连续三十六个小时。此协议必须以书面为之。

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多米尼加雇员比例:一个企业中多米尼加籍工人的比例至少必须达到80%。经理和其他从事监察工作的人必须优先选择多米尼加人担任,但不存在级别的限制。如果一个多米尼加人取代外国人的职位,他有权获得同样多的工资,拥有同样的权利和同等的工作条件。

厄瓜多尔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厄瓜多尔有较完善的劳工法,对劳工制度、工资标准、业主和职工双方的责任、合同的解除、雇用外国职工的条件和办理雇用手续以及健康工作条件权、无歧视权、工会权、集体协商权、罢工权、享受利润分配权、无理被辞补偿权、安全和劳动医疗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他特定附加条件在具体劳动合同中予以规定。

摩尔多瓦劳工法的核心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权要求在安全和卫生的劳动条件下工作。职工每周的劳动时间为40小时,午饭时间为1小时。特别艰苦的劳动必须有额外的休息时间。超时工作或是给予经济补偿,或是给予额外的休息时间。在星期日和公共节假日工作,雇主必须支付额外的工资。雇主可以安排职工在星期日和夜间工作,但妇女不能上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