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以下简称“BEPS”)行动计划是20国集团领导人在2013年圣彼得堡峰会委托OECD启动实施的国际税收改革项目,旨在修改国际税收规则、遏制跨国企业规避全球纳税义务、侵蚀各国税基的行为。

肯尼亚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跨国公司内部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跨国公司是指交易一方坐落于、或受肯尼亚现行税收法律管辖,而参与交易的其他方属于坐落在国外、或不受肯尼亚现行税收法律管辖的集团企业。

沙特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自然人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且单独或者与关联方(Related Person or Persons)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合伙企业 50%(含)以上的投票权、收入以及资本,则该自然人与该合伙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澳大利亚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澳大利亚所得税法》(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97)中的转让定价条文并未明确规定企业之间关联关系的判定标准。如两个有商业或财务关系的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不同于两个完全独立的企业在相似情况下应发生的交易),则适用澳大利亚转让定价法规。

阿根廷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阿根廷的转让定价以所得税法(ITL)和所得税法条例(第1344/98 号法令和修正案)为立法依据,并由总则第1122/01 号文件作为补充。

南非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对自然人而言,关联人是指自然人的亲属、自然人或自然人的亲 属为受益人的信托组织(集合投资项目除外)。

尼日利亚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尼日利亚《转让定价条例》于 2012 年 8 月 4 日生效,适用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根据《转让定价条例》第十章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 包括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和合资企业。

马来西亚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当事人一方处于对另一方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指导、约束地位时,认为该当事人对其享有控制权。

白俄罗斯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2012年12月30日,白俄罗斯颁布了政令330-Z,其中条款30-1“出于税收目的的定价原则”被作为一般性条款加入了《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法典》总论(2002)。这项规定首次将转让定价条款纳入《白俄罗斯共和国税法法典》。

以色列特别纳税调整政策

以色列所得税法令(ITO)中包含很多反避税条款,旨在确保对国内和国际的交易所得征税以及避免延期纳税。